深圳流浪狗怎么处理?
对于街头流浪犬的处置,城管部门一般采取三种措施:一是对重点区域实施动态巡控,及时处置人犬矛盾突出的流浪犬。二是规范处置程序,严格依法行政。对巡查发现或市民举报的流浪犬只,巡查队员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现场处置,对无法现场处置的犬只,及时设置警示围挡并进行诱捕。流浪犬只被捕捉后,城管部门将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犬只收治公告,若在公告期内无市民领养,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。三是多措并举,源头防控。加强城区卫生死角和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整治,减少犬只食源,从源头上控制其生长繁衍。禁止犬只进入公园广场及市政公共绿地等区域,减少犬只的活动区域。
《深圳市动物防疫条例》规定:狂犬病重点管理区内的宠物犬只必须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,禁止交易、随意弃置和释放狂犬病免疫注射有效期以外的犬只、无狂犬病免疫证明的犬只以及疑似病犬。